歐盟為能有效管理廢棄物並創造無毒的回收環境,避免持續回收危害性物質,發布 Directive (EU) 2018/851更新《廢棄物框架指令》(Waste Framework Directive, WFD)。要求歐盟境內的產品供應商必須針對其所供應的成品(Article)中含有之高度關切物質( SVHC)進行確認,須向歐盟化學總署 (ECHA) 進行通報SVHC濃度與產品相關資訊,為此ECHA建立SCIP資料庫,其名稱意義為「成品或複合物體(產品)中關切物質」(Substances of Concern In articles as such or in complex objects (Products)),以利整併蒐集相關資訊,後續並規劃提供給消費者更透明公開的產品中高度關切物質資訊。 通報範圍:歐盟市場中所有產品中含有超過 0.1%(w/w) SVHC之成品 通報期限: 2021年1月5日開始通報 (如有持續輸入或製造)。 2020年 2月17日已於ECHA官網初步釋出 SCIP prototype 資料要求原型 2020年10月底前公布最終格式與內容要求 通報義務者:歐盟境內製造商、組裝商與進口商;非歐盟境內廠商無相關通報義務 通報資料: 成品辨識資料:成品辨識、成品類別、成品特性 安全使用說明 成品中危害物質:SVHC物質與濃度範圍 ECHA 也將在今年11月舉辦線上宣導會,說明SCIP資料提交作法與要求,幫助廠商符合義務。我國國內出口商雖非歐盟SCIP主要通報義務廠商,但仍有主動確認SVHC是否存在於自家產品中,並提供SVHC濃度與安全使用資訊之通知(communication)責任,建議持續追蹤SVHC之最新新增進度,並積極與供應鏈中之廠商溝通了解自家產品中可能危害物質之存在,主動瞭解歐盟貿易夥伴之資料需求,進而減少高危害性物質之使用,積極展現自家產品之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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