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大型企業紛紛透過全球產業供應鏈體系要求製造商進行溫室氣體盤查、產品碳足跡 (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s, CFP)盤查、或公開揭露產品碳資訊的壓力下,以台灣製造業而言,於組織型溫室氣體盤查(ISO 14064-1)之後,產品碳足跡、碳揭露已成為不得不面對的重要課題之一。
此外EPEAT(電子產品環境影響評估工具)的執行標準IEEE1680於2018年更新了IEEE1680.1:2018(電腦及顯示器之環境及社會責任評估標準)在4.8.1.2的要求中即提到廠商需選擇產品執行產品碳足跡的盤查計算,並通過第三公正單位的驗證,才能取得額外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