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國家認監委決定改革CCC標誌發放管理工作,包括:
1.由2018年3月20日起,取消指定標誌發放管理機構(北京中強認產品標誌技術服務中心)對印刷/模壓CCC標誌的審核,並取消相應的審核收費,由獲證企業自行按照《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加施管理要求》印刷/模壓CCC標誌。
2.由2018年5月1日起,指定認證機構承擔標準規格CCC標誌的發放管理工作,收費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放開部分檢驗檢測經營服務收費的通知》規定執行。
3.由2018年3月20日起,CCC標誌不再標註S(安全產品)、EMC(電磁兼容)、S&E(安全與電磁兼容)、F(消防)、I(訊息安全)等細分類別,原有CCC標誌可根據模具更換周期及產品庫存等情況自然過渡淘汰。
資料來源:http://www.cnca.gov.cn/…/…/2018/201803/t20180315_56469.shtml